tyc1286太阳成集团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28浏览次数:1262

公司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15-2016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通知》(粤教研函〔2016〕6 号)及研工部有关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公司全日制(含在职全脱产)毕业年级研究生。 注:外招生、延期毕业、学籍状态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者不予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二)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三)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秀,各科平均分数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四)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或实践创新能力或艺术创作、表演、竞技能力,在学期间在本专业领域内取得认可度较高的科研或实践或艺术创作、表演、竞技等成绩。

  1.对于非术科类的学术学位研究生,人文社会科学类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不含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应在本专业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者A类论文1篇;自然科学类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不含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应在本专业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者A1类论文1篇;硕士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应在本专业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发表论文均指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或本人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参考最新版的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和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及其扩展版来源期刊。

  2.对于术科类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若其发表的学术论文未能达到上述要求,可以省级以上奖励代替,即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包括创作、表演、竞技等方面)1项以上。

  3.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实践创新上有所建树,获得发明专利、经行(企)业认可的技术创新或科研成果转化、获采纳的咨询报告等应用性成果。

    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于2016年3月30日前向所属将以下申请材料交到tyc1286太阳成集团303,余老师,逾期不候。

    1.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提交,电子版发送至19420659@qq.com);

    2.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实践创新成果、艺术创作成果以及所获奖励的佐证材料。学术论文的佐证材料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

    3.成绩单

    4.佐证材料可提交原件或复印件(提交后不予退回)。复印件统一用A4或A3纸复印(用A3复印的须将文字面向外对折成A4规格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佐证材料需与推荐表(附件1)、成绩单装订在一起,每位申请人独立1份。

 

通知原文详见研究生德育网http://gsd.jnu.edu.cn/index.html?mod=detail&newsPath=1000071/W_12462_154069

 

团队建设与公司产品办公室

2016.3.28

 

附件1: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