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机关各部、处、院、室、中心,各直属单位,各学院,南校区、珠海校区管理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定于2016年3月至10月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为进一步激发公司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公司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同时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本次大赛,学校决定举办2016年太阳城集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赛事工作的领导,成立大赛组委会,组委会由胡军董事长担任主任,饶敏副董事长、张宏副董事长担任副主任;教务处、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科技处、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创业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人及各学院经理担任委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组委会日常工作。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经理担任主任的院级组织机构,负责本院参赛的组织实施。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五、赛程安排
1. 参赛报名(4月20日-5月4日)
参赛团队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及所需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yzd_jnu@163.com。同时,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未在竞赛官网(以上三种方式)报名的参赛团队将无法获得参赛资格。
2.资格审查(5月5日-5月6日)
大赛组委会对各报名队伍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公布符合参赛要求的团队名单。
3.提交项目计划书(5月11日前)
参赛团队提交项目计划书一份(邮件命名格式:学院+项目名称+负责人+手机),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电子版(PDF、Word、ZIP文件)发送至邮箱jyzd_jnu@163.com;纸质版递交至学校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336办公室。联系人:邹飞李秀林,联系电话:85220042 85226598。
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组及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4.书面评审(5月12日-5月19日)
大赛组委会对各报名队伍提交的项目计划书进行分析及评审,同时筛选进入复赛的参赛团队名单。
5.复赛(5月31日前)
复赛采用秘密答辩的形式,包括团队自由展示(5分钟)与评委提问(5分钟)。复赛后公布进入决赛的参赛团队名单。
6.决赛(6月13日前)
决赛采用公开答辩的形式,包括团队自由展示(8分钟)与评委提问(7分钟),每支队伍参与展示与答辩的人数不得超过4位(含播放PPT的队员),上台展示成员需统一着装。团队自由展示环节,每支队伍需就参赛作品的产品、销售、运营、管理等方面向评委老师进行介绍和说明,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决赛后公布进入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赛广东分赛的参赛团队名单。
六、奖励办法
大赛评选一等奖(金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团队,奖励指导老师800元/团队;二等奖(银奖)2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团队,奖励指导老师500元/团队;三等奖(铜奖)3名,奖励人民币1500元/团队,奖励指导老师300元/团队;对于表现突出的学院,授予大赛优秀组织奖。
进入省赛和国赛获奖团队奖励办法和标准参照《太阳城集团“挑战杯”竞赛等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获省赛一等奖(金奖),按省一级竞赛级别奖励,给予奖励奖学金12000元/团队,在校本科生每人创新学分3学分,优先考虑推荐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奖励指导老师2000/团队,授予指导教师“优秀园丁奖”称号;获省赛二等奖(银奖),按省一级竞赛级别奖励,给予奖励奖学金7500元/团队,在校本科生每人创新学分2学分,优先考虑推荐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奖励指导老师1500元/团队,授予指导教师“优秀园丁奖”称号;获省赛三等奖(铜奖),按省一级竞赛级别奖励,给予奖励奖学金5000元/团队,在校本科生每人创新学分2学分,优先考虑推荐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奖励指导老师1000元/团队,授予指导教师“优秀园丁奖”称号;
获国赛一等奖(金奖),按国家一级竞赛级别奖励,给予奖励奖学金25000元/团队,在校本科生每人创新学分4学分,优先考虑推荐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其团队排序第一、第二名参赛学生如学分绩点和其他条件达到学校学术专长及科技创新类推免要求,可直接获得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奖励指导老师10000元/团队,授予指导教师“优秀园丁奖”称号;获国赛二等奖(银奖),按国家一级竞赛级别奖励,给予奖励奖学金15000元/团队,在校本科生每人创新学分3学分,优先考虑推荐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奖励指导老师5000元/团队,授予指导教师“优秀园丁奖”称号;获国赛三等奖(铜奖),按国家一级竞赛级别奖励,给予奖励奖学金10000元/团队,在校本科生每人创新学分3学分,优先考虑推荐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奖励指导老师3000元/团队,授予指导教师“优秀园丁奖”称号;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本次大赛是由教育部主办的国家级竞赛,是展现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的优质平台,也是不可多得的转化创新创意成果的良好契机。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把握难得的机遇,将其作为改革公司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抓手,广泛发动,认真组织,扩大参与面,力争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
2.加强宣传发动。要以本次大赛为契机,各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大对大赛的宣传力度,充分通过各种渠道做好宣传工作,营造氛围、形成声势,使广大学生更加充分地了解大赛的意义、目的和要求,使其在学院中产生更为广泛的影响。
3.精心组织,科学规划。各单位要有组织、有步骤、坚持不懈地推进公司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蓬勃开展,努力发现和培养学生创新与创业的能力。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向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辅导和技术支持,指导、帮助学生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
八、其他大赛工作有关事宜,可与大赛组委会联系
联系人:邹飞 李秀林 联系电话:85220042 85226598
附件:
附件1:2016年太阳城集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docx
附件2:2016年太阳城集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设计书.docx
暨 南 大 学
2016年4月21日
原文详见校内通知http://www.jnu.edu.cn/jnu2014/content.asp?newsPath=1/W_5037_4ccfe9acda41499094790f53212feccb